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偉哥2013年10月25日 下午11:02
越秀終於落實收購1111,但只會收購75%股權,保留上市地位。
出價看似很理想,但由於只收購75%股權,故實際上出價並不是天價,只能算是合理收購價而已。
如果星期一開市有機會升上40元,應該是非常理想的沽貨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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kit20122013年10月26日 上午12:11
偉哥
咁樣賣法,194真係等派息分身家...?
匿名2013年10月28日 下午4:09
1111 - 理論值應為40.21 (35.69+4.5195). 為何新聞不停強調價錢為35.69, 比停牌前有拆讓? 很多投資者是否被不清楚的新聞標指嚇到離場?
還有194, 根據6 月的中期報表, 因1111是194的SUBSIDIARY, 大部份都要COST來計算。現在它賣了1111, 收現金, 如PB = 1, 它的理論值, 可以去到25.
現在194把1111的物業買回來, 然後再租給1111, 其實194未來的現金流也很穩建。可以當它是一個收息股。它的概念, 跟你之前介紹波斯登是一樣的。它是否大幅低於合理價呢?
今天, 市場是否不明智地拋售呢?
偉哥2013年10月28日 下午5:38
再小心研究份通告及交易內容吧。
今晚我才寫寫為何1111的合理價值只是約35元。
194我沒有詳看財務數據,不過如果194值1倍pb的話,那交易順利的話,理論值肯定遠高於25元的.......問題是市場不會給予194如此估值。
偉哥2013年10月29日 上午1:41
1111的合理價值其實很容易計算:
假設75%的股份被越秀以每股35.69元收購,那剩下的25%股份如何估值?我自己會以"合理"估值1倍PB來計算,因為中小銀行失去併購憧憬後的合理估值是1倍PB,故1111的合理價值是:
($35.69 X 0.75 + $16.5 X 0.25) + 4.52元 = 35.4元
偉哥2013年10月28日 上午1:19
持有1111及194的網友要留意,1111的賣盤交易存在兩大風險:
1.必須得到金管局根據《銀行業條例》(香港法例第155章)批准同意廣州越秀集團有限公司,越秀企業及要約人成為創興銀行的大股東控權人;
2.必須得到港交所、証監等根據《收購守則》規則28.1同意此部分要約。
我相信此單交易是存在不少風險的,不然的話交易雙方也不會預先決議1億元"分手費"的條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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Yan2013年10月28日 下午12:10
越秀買入的股權應該多於30%,不是需要提出全購嗎?
還是他們可以申請豁免?
偉哥2013年10月28日 下午12:18
我看過《收購守則》內第28.1條,有關於"部份要約"的規定,收購方可以提出部份要約,不過最終要得到監管機構的批準。
http://www.google.com.hk/url?sa= ... mJybpDHPAqyfiJ56dWg
估佬2013年10月28日 下午1:59
今日回左成8%,個收購夾夾埋埋有40.2,現價有近20%水位,都值得落一小注。
偉哥2013年10月28日 下午2:06
千萬不要這樣計數。這個收購只是部份要約,只收購最多75%的持股。
即使收購順利通過,1111的合理值只是35元左右;目前股價只比合理價折讓1元,尚未完全反映交易的風險,我自己估計是有機會下見33元的。
匿名2013年10月28日 下午3:11
請問偉哥 35 係點計? , $35.69*0.75 + 4.5195 + x *0.25 ? ??
Yan2013年10月28日 下午3:25
哦,是否當年497那種只收部份股權的手法?
偉哥2013年10月28日 下午5:29
不清楚當年497的交易。
部份要約的收購形式比較少見,我也不清楚監管當局會考慮什麼因素及審批會否有難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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